五莲县街头司法所认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2017-07-19 14:23:0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韩洁如 秦霞 责任编辑:王浩 字号:T|T
摘要】通过前期“两类”人员排查走访活动,五莲县街头司法所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有了详细的了解,同时也发现了问题: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对在矫期间的管理规定不了解,法律意识普遍较低。

  中国网山东日照7月19日讯(韩洁如 通讯员秦霞)通过前期“两类”人员排查走访活动,五莲县街头司法所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有了详细的了解,同时也发现了问题: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对在矫期间的管理规定不了解,法律意识普遍较低。针对此情况街头司法所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采取“三抓”措施助力重新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抓培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召开专门会议,工作人员集体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法律知识,向工作人员印发学习材料,集中收录司法部和省、市、县有关社区矫正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规定。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蓝本,在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自主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规程、学习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是抓教育,打牢整个矫正工作基础。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的同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发放学习材料,讲解相关规定,强化宣传引导,使社区矫正人员心里明思想清,为今后规范流程、严格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抓衔接,进一步规范落实日常矫正措施。参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报到、法律、汇报、分级管理、排查分析、奖惩考核、公益劳动等制度,加强工作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规范到位,防止脱管、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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