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洪凝司法所通过案例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法律认识

2017-07-25 14:54:5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韩洁如 于善玲 李华波 责任编辑:王浩 字号:T|T
摘要】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水平,今年以来,洪凝司法所通过以案释法教育方式,将辖区内在矫的78人分为两批,在每个月的第三和第四个周周五上午集中进行相关学习。

  中国网山东日照7月25日讯(韩洁如 通讯员于善玲 李华波)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水平,今年以来,洪凝司法所通过以案释法教育方式,将辖区内在矫的78人分为两批,在每个月的第三和第四个周周五上午集中进行相关学习。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社区矫正期间,无故不参加劳动,经多次教育拒不改正,给予警告一次。在这种情况下王某仍然不严格要求自己,因殴打他人致轻微伤被五莲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五莲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十个月。

  洪凝司法所通过这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部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切实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针对收监典型案例的学习,给社区服刑人员触动很大,增强了其认真悔罪的意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他们纷纷表示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服从监管,努力告别过去,重新做人。

  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学法、守法意识,时刻牢记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严格遵守矫正期间的各项监管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通过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认识,端正思想态度,促使他们约束自身行为,强化服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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