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4月23日讯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了2017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2017年,山东全省各级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914件,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新收商标权案件3758件,同比增长37%;专利案件910件,同比增长34%;著作权案件2773件,同比下降31%;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案件385件,同比增长77%。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828件,同比增长3%。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584件,同比增长29%;审结565件,同比增长25%。
2017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纠纷总体呈现“三多一少”的特点,即“技术类案件增多、互联网案件增多、高标的额案件增多、改判发回案件减少”。体现了当前形势下,知识经济活跃程度高,纠纷争议社会影响大,当事人及相关行业领域对司法裁判预期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定分止争的同时还发挥着输出规则、引导新业态良性发展的重要作用。
山东法院坚持以“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为指引,妥善审理新型疑难案件,激励促进创新竞争;打造输出“《最后的骑兵》电视剧著作权纠纷案”等典型指导性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市场环境。
为适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新要求和新特点,建设新型审判机构、提升司法专业化,2017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济南、青岛两个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实行跨区域审理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新类型、疑难知识产权案件,输出典型案例,打造“山东经验”。
为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的审判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2017年1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山东省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由5个增至21个,同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山东法院还积极调研司法体制改革难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法学会多次沟通协商成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起草完成了《关于成立山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请示》和《山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章程》,为完善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发挥应有作用。
山东法院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坚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出台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新举措、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协作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深化公开扩大司法保护影响力等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务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坚持党建引领,增强履职本领,持续正风肃纪,推进重心下移,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精良、清正廉洁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队伍。
2018年,山东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走在前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阚金剑)
2017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1、“微耕机”发明专利侵权案
2、“一种搭扣聚氨酯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侵权案
3、“ORA”商标侵权案
4、斯凯霍普公司商标侵权案
5、德生食品厂滥用商标权纠纷案
6、“泰山国际马拉松”不正当竞争案
7、“幸福妈妈网店”著作权侵权案
8、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诉前禁令案
9、福瑞得公司证据保全民事制裁案
10、“茅台”、“五粮液”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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