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5月30日讯 30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山东法院网上立案和网上缴费等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山东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在原有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对“网上立案”功能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微信立案”平台。自6月1日起,以下功能能够上线运行:
1.网上诉讼部分功能。民事一审网上立案,微信公众号民事一审网上立案,诉状自助生成,网上预收诉讼费,网上诉讼费“缓减免”申请,诉讼费自助计算等业务。
2.电子诉讼审核工作台。法官查看并审核互联网上提交的立案信息及关联信息,通过审核的案件转入审判系统。
3.身份认证功能。与全国律师律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
4.诉讼服务终端。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进行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等。
5.诉讼材料流转柜。当事人、律师等可以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系统向法官等有关人员发送信息。
山东省法院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三级法院同步“网上缴费”功能,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目前,省法院诉讼服务系统已经完成与省财政厅的非税系统对接工作,实现了诉讼费网上缴费功能。当事人网上立案后,通过调用非税系统的缴费平台,借助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网银即可远程缴纳诉讼费。(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