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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

稿源时间:2018-03-26 16:51:50  文章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于新悦 赵小菊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我省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对海洋伏季休渔、违规渔具渔法、近海养殖水域滩涂环境等领域进行重点专项整治。

  我省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

  含七大行动,对海洋伏季休渔、违规渔具渔法等领域进行重点整治

  □记者 于新悦 赵小菊 报道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我省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对海洋伏季休渔、违规渔具渔法、近海养殖水域滩涂环境等领域进行重点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包括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行动、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行动、黄河流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执法行动、近海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整治执法行动、海洋渔船规范管理执法行动等七大行动,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组织协调并开展督导检查。

  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将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制度,规定所有应休渔船必须在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停靠休渔,外省籍渔船不得在山东省港口停靠。同时,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并取消涉外入渔申请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行动方面,将依托渔港、码头等船舶停泊点集中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幼鱼比例的执法检查,对装载禁用渔具或网目尺寸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限期更换,对拒不更换使用违规网具的、幼鱼比例不符合规定的,依法处罚。

  执法行动方面,将加大水产品养殖和育苗企业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检查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完备,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药残抽检案件进行查处。

  此外,我省还将重点对异地挂靠海洋渔船、“脱检”海洋渔船、“船证不符”渔船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规范渔船标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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