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既是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直接体现,又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今天(11月2日),济南市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济南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领跑全国副省级城市。
前三季度,济南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5%,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1位,比第2位的青岛市高出0.5个百分点,比第15位的大连市高出10.5个百分点,高于平均值4.3个百分点。
从总量看,位居中游。济南前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88.2亿元,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9,与广州市、深圳市等特大城市还有很大差距,与同为黄河流域的西安市相差265.6亿元,低于平均值542.5亿元。
从常住人口看,人均实物消费偏中上游。从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看,济南市常住人口920.2万人,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1位,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9万元/人,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7位,高于平均值0.34万元。
从消费支出特点看,前三季度,济南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117元,同比增长8.7%,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1.6%,两年平均增长5.6%。从消费支出结构来看,除居住外,其余七项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均超过8%。
济南发展型、享受型消费增长较快,居民八大类消费彰显新时代消费特点。前三季度,济南市居民人均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五大类发展型、享受型支出达12754元,比2020年前三季度增长了8.8%。
分析人士表示,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济南消费增速快、结构趋于合理,从一个侧面说明,未来济南经济增长可期。(记者 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