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若干措施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旨在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规范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共同营造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和发展环境。
《措施》明确指出,整治工作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建设项目土地招拍挂门槛低、规划执行不严格、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不到位、全装修质量问题突出等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二是强化系统治理。适应“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聚焦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系统治理的措施。三是注重机制建设。提出完善土地出让规定、实行联审机制、建立“黑名单”惩戒制度等具体的机制和措施,力求从制度上堵塞监管漏洞。
《措施》明确了七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源头管控机制。完善房地产建设用地出让规定;相关部门要对开发企业规划设计严格把关;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推进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解决面积误差问题;优化施工图联审机制,提高审查效率。二是建立过程监管机制。实行联合巡查;实施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设账户监管预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制定相关办法,有效解决工程质量突出问题;完善新建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制定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委托第三方法律机构对买卖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制度;加强商品房广告监测,加大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三是建立联合验收机制。强化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是加强售后服务监督检查,有效降低信访投诉。四是建立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检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五是建立金融监管机制。从严落实购地资金审查;严防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防范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格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加点下限。六是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联合采取限制措施。七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现房销售;扶持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做优做强;成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整治推进情况。
《措施》强化监督评价考核。市政府成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整治推进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实行常态化调度、督导、通报、曝光等制度,加大整顿力度。各区县政府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每季度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和案件查处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本报记者 姜乾相 通讯员 董文龙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