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好干坏一个样”,既影响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还容易造成人才流失。近年来,山东将薪酬激励改革作为吸引集聚人才的重要“砝码”,出台一系列意见措施,构建多层次的激励体系。
光电功能材料是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的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能源材料学院博士陆希峰也是济宁市相关项目的研究骨干。最近,他成了济宁事业单位年薪聘用的第一人。
“尽管在产、研、学、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以前的收入是按照正常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执行,自从省里出台了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以后,单位与我签订了年薪制协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准和实施。”陆希峰说。
真正让能力、业绩“说了算”。近年来,山东将“十强”产业、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以及创新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纳入薪酬激励的重点,并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副院长黄炎介绍:“所需经费单列,不作为本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避免我们因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导致其他人员待遇降低的弊端,相当于提升了工资总量,消除了大家的思想顾虑。”
目前,全省事业单位已有75位高层次人才享受”年薪制”,薪酬最高的达到180万元。与陆希峰不同,淄博市农业科学院总农艺师张海军以“项目制”的方式拿到了自己的薪酬激励。他带领团队自主选育的两个小麦新品种生产权、经营权转让给一家公司,获得转让收益25万元。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张海军获得了5万元的奖励。
“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我们科研人员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现象。让我们科研人员贡献多大回报就有多大,所以大家这种积极性干劲,比以往更足更高了。”张海军说。
除了年薪制和项目制,山东还鼓励事业单位实行协议工资制、以及绩效工资倾斜等分配方式。目前,这四种激励方式已经涉及全省事业单位3198名高层次人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处长赵晓燕表示:“通过建立正确的薪酬倾斜导向来推进薪酬激励。不唯学历、资历、论文、奖项,更加注重各类人才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一些行业涌现的专才、怪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范围,有效地激活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闪电新闻记者 刘冰冰 济宁台 相旺 淄博台 曲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