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向16市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并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对10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对7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10个市开展了“回头看”,首次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今年4月,对8个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对另外8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紧紧盯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受理有效举报25845件,截至目前受理举报件已全部办结23993件、阶段办结1852件,其中立案处罚1132家、罚款1.08亿元,立案侦查61件、拘留37人,约谈148人、问责668人。各督察组要求各地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记者 陈晓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