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丨山东建企业环境执法“白名单” 非现场执法“无事不扰”
去年以来,山东生态环境系统有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积极建立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让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截至目前,山东省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达6923家,居全国第一位。
正面清单,是生态环境系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全新探索,通俗地讲就是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多去。对监督执法部门来讲能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对企业来说,也能将更多的精力投注在生产经营上,创造更多商业价值。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对已复工复产企业指导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境隐患排查,确保持证排污、依证排污;对因环保问题未复工复产企业,深入了解其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指导帮扶,确保复工复产后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通过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截至目前,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非现场检查52778家(次),发现问题723个,既丰富了执法方式、提高了执法效能,又有效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这项制度一年多以来,在企业中收获广泛好评。截至目前,全省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达6923家,居全国第一位;4项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转发;2次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贺辉 实习生 李佳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