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发布会,介绍2021年1月至8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确定了全省291个跨县界断面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涉及16市133个县(市、区)。截至9月16日上午,全省横向生态补偿断面协议签订率达到28.2%,接下来,山东将确保9月底完成跨市界断面、黄河干流、南四湖和东平湖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10月底前实现全省291个跨县界断面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签订。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通知》印发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立即组织召开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机制推进视频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就开展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开展技术培训。各市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推进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济南市成立工作组,逐一断面现场踏勘、协商讨论,推动协议签署;潍坊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召开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专题会议,全面启动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淄博市针对各流域实际,明确差异化标准,其中对乌河流域各断面统一加严标准,以生态补偿协议签订为契机,推进辖区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青岛、日照两市还自我加压,分别新增2个、5个市内生态补偿断面。
截至9月16日上午,全省横向生态补偿断面协议签订率达到28.2%,已签订8个跨市断面、76个市内跨县断面生态补偿协议,9市实现签订数量“0”突破,其中济南、德州、潍坊、淄博、青岛5市断面签订率超半数,总签订率分别为75.0%、75.0%、58.8%、54.5%、50.0%,以上五市市内断面签订率均为100%。
下一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协同财政部门盯紧靠牢指导服务,对进展落后的地区,省里将开展专项督导帮扶。确保9月底完成跨市界断面、黄河干流、南四湖和东平湖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10月底前实现全省291个跨县界断面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签订。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