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任免名单、辞职决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洪正为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洪雷的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李延存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玉松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陆亚东请求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陆亚东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侯端峰请求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侯端峰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倪宝凤请求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倪宝凤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美华请求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美华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