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日前召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助力平安济宁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工作推进会,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安排部署,保留、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重点,继续坚持台账式管理,实行扫黑除恶数据月报表、案件情况月通报制度。继续实行“检察长+检察官联席会议+办案团队”办案模式,确保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深入开展。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不放过、不凑数”的要求,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运行。落实两个制度,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制度。对涉黑、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侦查,增强引导侦查取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涉黑恶案件“上下同审、体检把关”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认罪认罚适用条件的涉黑恶案件“应用尽用”。
结合教育整顿,做好重点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将重点案件线索倒查与案件质量“回头看”有机结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通过全面自查、全市评查、与其他地市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所有涉黑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梳理。加强线索集中核查,对所办理的涉黑恶案件线索核查情况再次进行梳理检查,特别是对查否的、长时间无核查结论的以及群众对核查结果不满意的线索,开展核查“回头看”,回溯核查、逐条过筛、扩线深挖。
强化三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源头治理。扭住“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重要工作不放松,为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持续“破网打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未发现“保护伞”或层级、数量明显不匹配的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今年以来,共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8条。精准“打财断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涉案财物处置攻坚行动,对所有办结的涉黑恶案件涉案财物进行了大梳理、大筛查,针对侦查、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7条。 (记者 刘传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