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3日)上午,迎接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会议召开。即日起,省安委会第一巡查组将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为期一周。
本次巡查对象为济南市党委、政府;5个市直部门;2个重点区县、2个镇街;20家企业,其中高危企业5家、一般企业5家、小型餐饮场所10家(含使用液化石油气5家)。巡查时间从11月23日至29日,分两个阶段进行,11月23日,巡查济南市党委、政府及市有关部门;11月24日至11月29日,巡查区县、镇街及企业。
本次巡查涉及安全生产工作8个方面的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等情况;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和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安全总监配备等情况;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整治督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驻点监督、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明察暗访等情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强化源头防控、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建设等情况;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委办力量保障、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推进依法治安、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等情况;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安全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落实隐患和事故挂牌督办办理,约谈及整改等情况;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及时制修订应急预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其他需要巡查了解的情况。(记者邹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