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对保健食品、饼干25大类食品152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7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5大类食品152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7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泰安市泰山区叶波大润发生活超市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潍坊滨海区御府铁锅炖店购进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济宁市任城区许光旭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茄子,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威海喜燕万家商贸有限公司保利公馆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存强果品门市部销售的彩虹梨,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存强果品门市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邹城市湖上渔村美食城购进的黑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平度快易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阿县新城鲜食汇便利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烟台市蓬莱区兆兵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济南槐荫赵立志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莱西市惠利客百货行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冠县汇泽超市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寨子店销售的橘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廖春雨蔬菜批发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廖春雨蔬菜批发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五莲县汇香汤包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沂南县富秀食品店销售的糖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武城县广运碧园超市销售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东营市哈啰鲜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河南美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卷(速冻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22/11/16,规格型号:240g/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美是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鄄城县李进士堂镇丰茂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菏泽市牡丹区欣鲁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酱(生产日期/批号:2022/6/22,规格型号:260克/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鄄城县李进士堂镇丰茂购物广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沂水县乐檬零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芜湖念果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蟹黄味瓜子仁(生产日期/批号:2023/7/1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芜湖念果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莒县阎庄洪荣水饺店使用的餐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物问题
高密市乐汐快餐店使用的餐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