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五年不招生专业应撤销◆新建院校三年内年度增设专业数不超过5个◆涉及执业资格证书专业须省级主管部门许可◆专业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
日前,根据教育部有关意见,山东省发布通知,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作出新要求。
山东省要求,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要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做好长期规划和风险评估,避免追求短期利益行为;做好充分论证,避免盲目跟风。
开展好专业自评估工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况时,高校要及时采取措施。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连续五年不招生的专业,应提出撤销。
完善专业调整机制,逐步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调整专业名称时,如调整为《专业目录》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备案程序办理;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被调整的专业按撤销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