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一:实行“六个一批” 压减6成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改革,势必触及相关部门和群体的利益,更深层次的推进困难重重,但势在必行。
从去年开始,山东省加快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分配使用改革,在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各级事权与财权划分的同时,强调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减少各类资金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干预;在充实县域财政的基础上,归地方的事权尽可能由地方负责支出。同时,进行跨部门和各部门内部整合。
结合今年预算编制,山东省通过实行“六个一批”, 清理、整合、规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压减一批。收回一次性和到期项目,取消部分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共调剂使用资金28.28亿元。坚决清理取消了一批补助数额较小、体现政府政策意图不清晰的专款项目。
结合一批。深入推进综合预算,统筹部分政府性基金安排水利、农业综合开发、职业教育等项目40多亿元,盘活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结余10亿元,共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50多亿元,与公共财政预算形成合力。
调整一批。调整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投向,本着公正公平、减少对市场干预的原则,将部分直接用于企业补助的资金11.1亿元,调整用于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节能减排、化解产能过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整合一批。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按照“综合性部门管理项目不超过5项、其他部门不超过3项”的原则,推动部门内部资金整合,试行跨部门资金整合,避免资金分散管理和政策“碎片化”。将旅游、金融、商贸物流等11个专项资金,整合成一个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统一规则向地市分配。
下放一批。对保留的专项转移支付,积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由市县按规定用途使用,增强了市县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2014年省级预算采用“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达94.6亿元,涉及专项转移支付29项,占30%。
并入一批。在保证资金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将32项共60.1亿元带有财力补助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优化了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了市县两级财政调控能力。
据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介绍,通过一系列协调和努力,今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原来的243项减少到99项,压减幅度达到59.3%;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相应由上年的48.7%提高到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