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频道11月26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十二五”以来,山东财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对交通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截止目前,共筹措交通节能减排资金13.5亿元,加快打造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努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促进了山东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给予补贴
2011年,山东财政印发了《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16个设区市城市公交企业购买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给予补贴。其中,纯电动公交车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补贴25万元/辆;天然气公交车补贴3万元/辆。截至今年8月,省财政共筹措资金88289.9万元,补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5103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199辆,混合动力公交车1426辆,天然气公交车3478辆。另外,省财政还安排资金16789万元,支持天然气营运客货运车推广应用。目前,山东省天然气客货运营运车辆已发展到89431辆,其中LNG车辆13337辆,位居全国第一位。
对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和提前淘汰黄标车给予补贴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高污染老旧车船的淘汰更新,2013年,国家出台《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中央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也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分别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农村老旧渡船更新给予不超过15万元/艘、淘汰黄标车给予不超过1.8万元/辆的补贴。截至今年6月,全省已累计更新农村老旧渡船69艘,淘汰黄标车2.4万辆,兑付补贴资金2.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