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频道12月12日讯 今年,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的部署要求,山东省财政厅主动改革创新,加强调查研究,于近日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推动城乡低保在制度、管理、资金、标准、政策等五个方面实现统筹和衔接。
——制度一体。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制度设计限制,建立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一管理方式、资金筹集、机构队伍、监督监察等,从制度上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为民生保障城乡一体化奠定制度基础。
——管理统一。统一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家庭收入核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及评议、申请审批程序、日常管理、资金使用发放等管理方式,取消按属别省、市、县分级管理模式,由县级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低保管理工作。
——资金合并。将城市和农村低保资金合并,实行县级统筹,统一资金筹集管理、捆绑使用,打破条块限制,通过一般转移支付收入下达至县级,在县级建立低保资金“蓄水池”,由县级根据发放情况据实列支,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