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和信息查询平台,堪称行贿者的“黑名单”。只要登上这个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需要都可以查到行贿者不光彩的过去。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份名单?登上名单会有怎样的后果?建立这个档案库和反腐有怎样的关系?
这是一份怎样的“黑名单”?
“黑名单”,也就是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这个库是由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将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相关联的受贿罪等信息整理、存储而建立起来的。
一旦进入这个档案库,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单位和个人的查询申请受理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也就是说,只要有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按规定进行查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至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今年9月查询量达到24.6万余次,创单月查询次数历史最高值。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高云涛介绍,目前绝大多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来自单位,占查询总量的95.9%。同时,单位、个人携有关证明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本单位、本人行贿犯罪记录,以自证清白的,共有132万余次,占查询总量的六成以上。
目前查询主要在哪些领域?
“在项目招投标环节有179万余次查询,所占比重超过九成。”高云涛透露,2014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要集中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信贷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其中,最主要领域在项目招投标环节。
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依据有关法律和管理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由其承担违法、犯罪、失信的代价,使得一向被人们错解“一本万利”的行贿犯罪变成“高风险的作业”。
2012年至今年10月,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2090家和个人2426人进行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