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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望破解
8月1日起,《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用于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等幼儿资助制度。
根据办法,资金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学前教育发展,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办法严禁地方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平衡预算。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