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说,这是从辣酱里吃出来的钢珠。
销售人员表示,这种瓶装食品开封后,确实不好界定责任,更何况李先生是两天后才发现的。“一开始跟他协商了,这个东西,他没有任何证据是说明吃我们辣酱咯坏的,开始跟他协商的时候是说10倍的价格赔偿给他,他不愿意。”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当地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非常无奈。作为执法部门,济南市历城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能根据证据来选择是否处罚。
“食品行业里面的钢珠应该是不会存在的,所以现在很难界定这一块。因为现在没法界定钢珠是不是在辣酱里吃出来的,一开始我也跟他说,拿去司法机关鉴定,如果鉴定是吃我们辣酱吃出来的,拿着鉴定报告,我们公司该怎么赔偿怎么赔偿。”
“昨天去了给他调解的。因为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我这也没有什么办法了。比如说火腿肠,剥开皮,接着就能看到异物,比如钢丝球什么的直接就嵌到里面的,这个咱能取证。”
面对眼前的局面,李先生感觉特别委屈。“这钢珠从里面吃出来,我怎么取啊这个证?厂家也知道取证很难,让取出证来再处理这个事。我感觉厂家对消费者很不什么了(负责),我的要求条件又不高,你适当给我处理处理,你不能给我十瓶辣椒酱就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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