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邹平县优抚对象休养中心正式揭牌运营。为加强对邹平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工作的管理,规范优抚对象轮养行为,提高轮养服务质量,邹平县委托阳光佳苑魏桥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分批次疗养工作,并提供健康讲座、健身娱乐、外出参观等服务。
据了解,轮养对象为具有邹平城乡居民户籍,且在邹平领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 60 周岁老兵及烈士子女,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抚对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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