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12月5日讯(初海平)本网从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由邹平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县城黄山三路中段举行。邹平县委副书记张宝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士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韩清霞,副县长张凯,县政协副主席王允栋参加活动。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主题,旨在宣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使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活动现场,19家邹平县直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免费宣传宪法、法律援助、公共安全常识、假冒商品识别等知识。
据了解,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将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此次活动,共展出大型展板80余块,悬挂横幅20余幅,发放普法系列丛书3000册,宣传材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 中国网山东滨州热线电话:【0543-3392777】 投稿邮箱:zhongguowangbz@126.com 中国网山东滨州微博:http://weibo.com/ChinaBZ 中国网山东滨州网友群 :15664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