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邹平县地税局四举措强化济青高铁工程项目涉税管理

稿源时间:2016-04-13 13:53:2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林梦云 责任编辑:张宽zhangkuan
【摘要】【滨州新闻】自去年济青高铁工程邹平段立项之日起,滨州市邹平县地税局就将其作为重点税源项目,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该项目税收管理,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中国网山东滨州4月13日讯 (记者 林梦云) 自去年济青高铁工程邹平段立项之日起,滨州市邹平县地税局就将其作为重点税源项目,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该项目税收管理,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一是与建设方施工方做好对接,加强与工程业主和承包方沟通,宣传讲解涉税法规,督促完善财务制度,进行税源调查摸底。在高铁项目邹平段施工之初,就成立了重点项目管理小组,分别与建设方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施工方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安排专门力量到工程指挥部、工程承包方调查了解项目投资来源、拨款方式、监理承包方等涉税信息,专门建立济青高铁税管台帐,督促企业及时申报缴纳税款,为税收管理打下基础。

  二是与上级局做好对接。济青高铁作为一项重点工程,跨越四个地市,涉及多家施工方。所辖基层所和县局多次向省局、市局咨询相关业务、汇报工作进展,研究业主、施工方、分包方涉及的税收政策,并及时向纳税人讲清楚,让纳税人缴明白税。

  三是与兄弟单位做好对接。总分包业务代开发票时具有特定的流程,为方便纳税人,工作人员积极咨询有相关业务的分局,并亲自到开发区分局就魏桥集团进行总分包业务流程的咨询,确定了由分包方先开具发票,总包方汇总后就差额向建设方开具发票的开票顺序,从而确保了分包方、总包方、建设方都能及时拿到发票,减少了纳税人不必要的周转。

  四是与银行做好对接。积极与银行沟通,完善工程税款委托代征协议,避免分包工程税款流失。由于济青高铁有限公司驻地在济南,为减轻纳税人往返报税的奔波,税款采取税库银三方协议银行倒扣办法入库。安排专门人员赴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和平支行完善税库银三方协议。同时,我所税库银后台维护人员立即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完成协议的维护工作,实现了济青高铁第一笔银行跨区倒扣税款的成功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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