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任务102.45% 补缴税款3418万元

稿源时间:2016-04-19 16:59:2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林梦云 责任编辑:张宽zhangkuan
【摘要】【滨州新闻】近日,记者从滨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3月31日,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中,共有7274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完成申报任务的102.45%,同比增加申报人数 675 人;共补缴税款3418万元,同比增收888万元。

  中国网山东滨州4月19日讯 (记者 林梦云 通讯员 车艳萍) 近日,记者从滨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3月31日,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中,共有7274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完成申报任务的102.45%,同比增加申报人数 675 人;共补缴税款3418万元,同比增收888万元。

  纳税人主要涉及金融业、电力行业、石油加工业、烟草制品批发、保险业、重点税源企业等。其中,申报行业主要分布:制造业1429人、电力行业834人、金融业1481人、保险行业 858 人、烟草制品批发 265人。所得额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劳务报酬等应税项目。

  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中,地税部门强化税源调查,做到重点突出。结合重点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数据和自行申报所掌握的纳税数据和信息情况,以及对省局反馈的数据进行重点筛选,通过案头审核筛选,进一步确定自行申报的范围、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着重加强对辖区内高收入人群的管理,对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及实物等是否计入工薪所得进行调查;加强个税综合信息比对分析工作,对新增税源及时做好补充和完善,及时筛选纳税对象,补充个人收入档案,避免税款流失。

  地税部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方便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征收大厅开设专用纳税窗口,在受理纳税申报工作中,实行专人负责受理;对申报人数较多和不方便到税务机关申报的纳税人,采取上门辅导、上门服务的方式,帮助纳税人进行申报。

  地税部门同时提醒,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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