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投贷联动”加速 风险隔离成关键

2016-06-13 14:02: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但慧芳 责任编辑:阎家鹏 字号:T|T
摘要】在银监会等三部委《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下达的一月后,首批试点银行已着手准备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投资功能子公司,探索业务新模式。

  汉口银行等首批10家试点银行着手推进政策落地,创新融资模式提供业务新增长点

  金融业的创新速度正在加快。

  在银监会等三部委《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下达的一月后,首批试点银行已着手准备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投资功能子公司,探索业务新模式。

  “作为试点银行,现在关于‘投贷联动’的各项政策落地工作正在积极推行,筹备设立投资子公司工作也在稳步进行。”6月7日,汉口银行相关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北京银行5月2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北京银行投贷联动试点方案》,同意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同意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5月26日,未划归为首批试点银行的建设银行,在苏州成立投贷联动金融中心,定位为总行级机构。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创新融资模式提供业务新的增长点。”6月1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冀志斌对长江商报记者分析,“股权投资等模式风险比信贷业务风险大,且需要考虑退出通道等问题,商业银行‘投贷联动’关键要做好风险隔离。”

  近日,多位投资人士和银行投行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在银行现有体系中,投资人才和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和新三板等市场为退出提供便捷通道,银行方面可着重关注。

  汉口银行等多家试点银行筹备子公司

  5月底以来,众多商业银行纷纷发布对“投贷联动”业务的试点进程。

  北京银行5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北京银行投贷联动试点方案》,同意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同意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

  指导意见显示,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试点机构的组织架构设置为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指导意见中公布了首批试点的10家银行和5个试点示范区域,包括国开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等银行,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天津滨海、西安高新区五大知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6月7日,汉口银行相关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其政策落地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行当中,筹备设立的投资子公司工作也在稳步进行。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发现,5月底以来,除上述北京银行、汉口银行等试点银行筹备成立子公司以外,包括建设银行、嘉兴银行等在内的商业银行纷纷公布银行在投贷联动业务上的工作进程。

  建设银行投贷联金融中心5月26在苏州挂牌成立。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投贷联金融中心将重点放在苏州地区,定位于总行级机构,采取投贷业务联动与母子公司组织联动的双联动经营模式。在组织结构上,将建行传统信贷业务与建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行产业链相结合;在经营模式上,独立于传统信贷业务,试点市场化经营。

  “投贷联动”为科创企业注入金融活水

  “对这一业务创新持肯定态度,对商业银行来说投贷联动相比借贷模式,投资部分收益会高于固定收益。”6月12日,北京一投行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而且企业这种融资需求确实很大。”

  湖北省东湖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金融部一负责人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银行方面的业务创新更注重“点石成金”的作用,股权投资较之于债权投资对科技型企业的帮扶更为明显。

  “相比于重资产的传统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科创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新动力,未来几年,对科创企业的帮扶会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冀志斌对长江商报记者分析,“而且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存在,投贷联动是金融支持创新创业的具体体现。”

  冀志斌表示,从商业银行角度来看,目前银行传统业务发展增长率几乎见底,亟需新的模式来提供利润增长点,银行本身也有强烈的创新动机。

  “理论上,银行私人银行部的高净值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资源为其提供了天然投资优势,银行信贷员常年接触企业也便于进行项目调研。”上海某股份制银行总部投行人士6月11日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此前银行就曾通过直接控股的PE机构、设立香港子公司(如建银国际)、与PE或者VC合作设立基金等模式‘曲线’参与企业投资管理。”

  冀志斌等也表示,在上个世纪银行就曾出现过投贷联动政策的论证,而后考虑到PE、VC的风险,金融监管机构明令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为何会出现政策松动?在今年5月11日召开的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启动会上,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投贷联动作为一项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的金融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探索建立符合我国科创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使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得到更好对接和匹配。既有利于提升银行业持续服务科创企业的金融供给能力,又有利于促进银行自身转型发展。

  多位人士称,目前国内企业面临着高杠杆以及银行不良率上升的问题,银行更多是被动将贷款转为投资,通过投贷联动方式能重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汉口银行对投贷联动的尝试显示,其推出以“投融通”为品牌的20多项系列金融产品,进行多项创新服务,已累计为120多家企业(其中科技中小企业近80家),引入股权资金20多亿元。累计支持已在“新三板”挂牌和拟挂牌的科技企业近60家,提供配套信贷资金超过6亿元,协助定增超过8亿元。

  “商业银行不适合直接做投资,中间要设立防火墙”

  “投资风险性的争议仍然存在。”上述上海投行人士称,做“曲线”尝试的银行系PE,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募资的渠道费用较高,银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成本也较高,且银行看待项目的角度和投资机构看待项目的角度本质上有一定的冲突。

  “债务风险看得见摸得着,投资太考验眼光了。”6月11日,一位资产公司股权投资副总裁对长江商报记者直言,“做债三年就可以称为老兵了,做三年投资还只是新手。”

  在该负责人看来,银行做投资首先面临的就是人才储备和体系支撑,“现有的银行体系,门槛跟思维都与投资市场有一定的差异,投资决策流程有可能会为还债权服务。”

  “商业银行不适合直接去做投资,中间要设立防火墙。”冀志斌表示,银行资金主要来自于储户存款,如果以这类资金为投资资金,其风险不小,“私募、信托等是拿个人的资金去做投资,双方签订协议,一旦投资失败,其法律约束个人和银行去追责。而若以储户资金做投资,法律层面上来说是不允许的。在美国等地,投资企业的银行为专业的投资银行,其运作方式和信贷银行有本质区别。”

  冀志斌认为,相比于信贷的稳定收益和抵押、担保等风控手段,股权投资最终以企业收益的分配权作为回报,10个项目能实现高回报退出的可能只1-2个,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必须与信贷稳定回报稳定收益相区别。

  事实上,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试点银行子公司应以自由资金投资,不得使用负债资金、代理资金、受托资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功能子公司投资单一科创企业的比例不超过子公司自有资金的10%。在信贷投放方面,银行贷款来源于表内资金,不能使用理财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表内资金。

  “另一个很大的风险来源是退出机制,退出是个大问题,像九鼎投资等这样机构,主要是通过创业板和新三板等渠道进行退出,银行系可以进行参考。”上述资产公司股权投资副总裁表示。

  “子公司是条思路,而且还需要掌舵者的魄力和银行领导的强力支持,此外投多少、规模如何银行也需要反复论证,资本损耗要考虑在内。”上述股权投资副总裁认为。

  从北京银行的准备工作来看,其在客户储备方面,截至2016年3月末,北京银行小微科技企业贷款余额753亿元、客户3427户,其中已上主板309家、创业板31家、中小板客户24家、新三板客户20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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