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会议

2017-06-13 14:04:31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王志伟 鲁曰超 责任编辑:张明冬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6月12日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关于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动员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滨州市城管执法局班福忠宣读本次会议工作目标以及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会议

  中国网山东滨州6月13日讯(王志伟 通讯员 鲁曰超)6月12日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关于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动员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民调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网络化和户外广告及标识牌整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分析形式、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攻坚克难,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在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民调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力争通过滨州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水平。

  2014年,滨州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2017年至2018年对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进行复查。

  滨州市城管执法局班福忠宣读本次会议工作目标以及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会议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坚持重点突破于全面推进、短期治理于长效管理、部门负责于属地管理相结合,对照测评标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顺利通过,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会议

  二、复查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包括7大板块、57项测评指标、98项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年报数据分析研判,对照测评标准,滨州市尚有13项不达标,其中一票否决项3项,缺页2项。(一)综合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2.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4.城市绿线管理。5.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6.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7.城市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0%。

  (三)建设管控

  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8.88。2.公园规范化管理。3.公园免费开放率≥95%。4.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5.城市绿道规划建设。6.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7.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8.立体绿化推广。9.城市历史风貌保护。10.,风景名胜区、文化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11.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四)生态环境

  1.城市生态空间保护。2.生态网络体系建设。3.生物多样性保护。4.城市湿地资源保护。5.山体生态修复。6.废弃地生态修复。7.城市水体修复。8.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9.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0℃。

  (五)市政设施

  1.城市容貌评价值≥8.00。2.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3.城市污水处理。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5.城市道路建设。6.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六)节能减排

  1.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2.林荫路推广率≥70%。3.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4.绿色建设和装配式建筑。

  (七)社会保障

  1.住房保障建设。2.棚户区、城中村改造。3.社区配套设施建设。4.无障碍设施建设。

  综合否定项。

  (八)综合否定项

  对近两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1)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2)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3)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4)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会议

  三、工作步骤

  本次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共分五个阶段,滨城区、沾化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承担的具体项目和指标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4月初至6月底)。主要任务是召开全市动员大会,成立复审迎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复查工作标准,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实施大规模植树造林、增加绿量等活动,进一步增加市城区绿地总量。同时,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市城区各项指标的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自查问题阶段(7月初至7月底)。各单位按照住建部公布的《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对照指标要求逐项排查摸底,进一步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问题清单,完成复查工作资料汇总和台账整理。

  第三阶段:督导整改完善阶段(8月初至9月底)。在对市城区各项数据进行准确统计、复核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整改提升,市迎查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导组,对各部门、单位复查工作实施全过程跟踪督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审查上报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市迎查办负责汇总各责任单位资料,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评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第五阶段:现场复查阶段(12月初至复查结束)。及时与省住建厅沟通,确定现场检查时间、方式等,制定现场迎查方案,对涉及的公园绿地、项目现场等进行全面准备,确保通过现场复查、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滨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复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资料组、督导组,人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集中办公,以保证复查工作正常运转。滨城区、沾化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同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要按照标准,列支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短板项目建设和迎查办工作的日常运转。对我市的薄弱环节,要增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尤其是针对植物园建设等不达标的绿化工程项目要及早筹划、及早规划、及早建设。

  (三)建立问题清单,落实具体责任。要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排查现状底数,梳理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具体责任,限期整改完成。

  (四)严格督查考核,强化工作落实。将复查工作纳入本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抓好落实,通报情况。对认识不高、工作不利、进展迟缓的要进行约谈问责。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制定宣传方案,对国家园林城市常识、复查工作要求、改善人居环境进行广泛社会宣传;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加大报道力度,营造宣传声势,形成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提升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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