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日照5月3日讯(记者 姚文凤)近日,记者从日照市房管局获悉,自4月25日起,日照市房管局监管的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节点从4项调整为5项,并对开发项目按照多层1500元/平方米、高层2000元/平方米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据了解,根据《日照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日建发〔2014〕98号)要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节点按照基础完工、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四个环节设置,预售资金监管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总额的1.2倍。符合资金使用节点条件的,开发企业可向市房管局分别申请支取不超过监管资金总额的30%、30%、35%、5%的款项,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日政发〔2016〕6号)规定,对开发项目按照多层1500元/平方米、高层2000元/平方米确定监管额度,对额度内预售资金进行监管,优先用于项目建设。调整预售资金拨付节点,取得预售许可、主体结构完成一半、主体结构封顶、单体初验、竣工验收节点分别申请支取不超过监管额度的30%、30%、25%、10%、5%的款项,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据该局资金监管负责人介绍,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后,市房管局不等不靠,把落实文件精神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立即开展了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和系统软件的调整工作,并已全部调整到位,确保文件精神落地生根。“从4月25日开始受理的业务,全部按新政策执行”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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