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10万平米以上小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6-05-05 11:32:01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泽华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近日,记者从淄博市张店区政府获悉,张店区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暨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中国网山东鲁中5月5日讯 (记者 张泽华)近日,记者从淄博市张店区政府获悉,张店区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暨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根据要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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