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12月5日讯(宋红雨) 本网从临沂工商部门获悉,“距公园仅三分钟路程”、“今天不买,明天就少赚钱”……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再发布这类“任性”广告,将面临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最高100万元的罚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临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扰乱房地产秩序的违法行为。
违法房产广告最高罚百万 这九类广告别信
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散布不实信息、发布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省工商局近期下发通知,部署把加强房地产广告的管理作为优化广告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开展房地产违法广告整治,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广告秩序。
工商部门严厉查处的九类违法广告主要包括:预售、出售房地产,但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广告;对价格有误导表示的广告,如房地产广告未清楚表示房地产实际销售价格,未明示价格有效期;项目位置示意图不清楚、不准确、比例不恰当的广告;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的广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广告;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的广告;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广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
对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工商部门除责令改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外,还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将行政处罚信息记载在企业名下,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今后,我市工商部门将狠抓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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