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鼓励公民举报毒品犯罪行为 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击毒品犯罪

2016-01-08 15:08:28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丽艳 责任编辑:吕英河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1月8日,《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滨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名,缴毒3.3公斤,今年以来全市共查获吸毒人员571人次,强制隔离戒毒51人,有力的打击了震撼了犯罪分子,全市禁毒工作成效显着。

滨州:鼓励公民举报毒品犯罪行为 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击毒品犯罪

滨州市公安局召开《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

滨州:鼓励公民举报毒品犯罪行为 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击毒品犯罪

各媒体记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中国网山东滨州1月8日讯 (记者 张丽艳 通讯员 张锦程 周新建)1月8日,《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滨州市公安局召开。滨州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袁海泉宣读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并介绍了滨州市2015年度禁毒工作基本情况和面临的毒情形势。

  他说,过去的2015年,是滨州市禁毒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名,缴毒3.3公斤,今年以来全市共查获吸毒人员571人次,强制隔离戒毒51人,有力的打击了震撼了犯罪分子,全市禁毒工作成效显着。

  滨州市的禁毒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毒情形势处在可控的范围内,但面临的形势并不乐观:一是吸毒群体仍在扩散,二是毒品犯罪仍较活跃,三是源头管控仍很艰巨。禁毒工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健康福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降低公安机关缉毒打击成本、培育新的破案增长点、增强打击效能,依据《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山东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浓厚禁毒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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