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据实谋划多措推进 提高教育督导效能

2016-12-30 17:50:29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归燕 责任编辑:董洪贞 字号:T|T
摘要】平度市教体局统一制作“督学责任区公示牌”,悬挂在校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姓名及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对责任区学校及责任区督学工作的监督。

  中国网山东鲁企12月30日讯(归燕 通讯员 王晓娟) 平度市以“教育督导为学校服务”为宗旨,以全市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构建起纵横结合的立体督导格局,以四项机制保障督导流畅运作,实施四项举措提升工作效能,使教育督导更加常态化、具体化、制度化、有效化,在全市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实谋划,构建“纵横结合”的立体督导格局

  (一)城乡搭配,构建全覆盖责任区督导网络。平度市根据新区划调整、共同体及推进镇(街道、园区)域内小学一体化发展计划及责任区督导工作出现的问题等现实,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34个责任区建设,实行人员、挂牌、制度、范围四统一,将职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一并纳入督学责任区范围,调整选聘105名兼职督学,按需分配到具体的区域学校,使督学在对“点”的情况了解更多、更清、更准的基础上展开更有针对性的督导,形成了全市区域内学校(幼儿园)“无缝隙、全覆盖”督导网络。

  (二)科学组合,构建层级结构责任区督学网络。一是构建层级结构督学网络。聘请教体局职能科室与专兼职督学共同担任责任区督导任务。每个责任区由教体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专职督学)担任组长,负责行政监督和解决责任区内的相关问题;配备督导人员2名,由1名科室业务骨干和1名兼职督学组成,科室业务骨干负责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进行业务指导,兼职督学边督导边学习,成为其所在单位辖区的业务“明白人”,同时承担其单位辖区的业务指导。三人根据所长承担相应的任务,从而将行政监督、业务指导、学校发展密切结合,加强了责任区督导权威性、专业性,拓展了对重点工作的指导性。二是面向社会公开责任区督学。平度市教体局统一制作“督学责任区公示牌”,悬挂在校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姓名及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对责任区学校及责任区督学工作的监督。

  按需建制,构建“四项机制”保障督导流畅运作

  (一)建立“两方责任分担”工作机制。一是落实督学的“督导”责任。实行督学责任区工作组长负责制,责任区督学在督导中发现学校有违规办学行为,当场向学校负责人指出,并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作出书面报告,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作出相应处理决定;二是明确学校的“执行”责任。在《关于建立平度市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中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责任区督学工作,履行“对责任区督学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整改”责任。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拒不整改,甚至拒绝或阻挠督学依法行使职权的学校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建立“分季度定主题”工作机制。责任区督导将督导检查与教育年度重点工作、镇街政府教育履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各个督学责任区组长根据督导室确定季度督导主题,统筹安排人员进行随访督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对督导结果和学校(幼儿园)的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负责。今年确立了义务教育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四大主题30个项目;对全市学校开学情况、教职工工作规范、课程实施与管理、教辅设施管理与使用、学校章程、规划及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了督查。每次督导都做到有记载、有交流、有反馈,有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被督导学校,一份交督导室存档),责任区督导确定主题与内容,做到有的放失,使督学责任区工作不断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三)建立“定期报告交流”工作机制。一是定期报告。实行督学责任区工作备案制度,每个督导组做好随访督导的督导记录,并撰写一份随访督导调研报告,在随访督导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督导室,经督导室审核后存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下达督导整改通知书;二是定期交流。督导室坚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督学责任区每季度常规检查与随访督导的情况,听取各组督学到责任区督学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或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对策,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制度有效落实。三是定期培训。聘请国家级、省级督学到我市集中培训,利用网络进行远程教育督导培训,请名校长做报告等,不断提高督学的业务水平。

  (四)建立“回访问责考核”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督导反馈问题跟踪督查制度。对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各督学责任区适时回访跟踪,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实行责任上移的问责制度。责任区所辖学校出现问题,要追究局科室负责人(专职督学)和科室业务负责人的管理失职。对责任区督学提出的问题,要与学校领导一起研究整改措施,拿出整改办法,限定整改时限,递交整改承诺书;三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实行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调查制度,了解各督学责任区、各督导组的工作成效和学校、幼儿园的意见建议,作为对督学工作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并为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提供参考。对认真履职、成绩突出的督导员给予通报表彰,对违反纪律、玩忽职守、敷衍塞责的督学给予通报批评,甚至撤销责任区督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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