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在济南等5个城市设立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在济南、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5个城市设立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批复要求,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学习借鉴中国(杭州)、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六大体系”、“两个平台”的经验和做法,突出本地特色,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吸引大中小企业集聚,促进新业态成长,为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更好地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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