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16-10-20 13:57:56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翠 责任编辑:鲁歌 字号:T|T
摘要】东营市河口区在全市首推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2012年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对农村集体经济事项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把农村集体经济事项纳入法制化管理。

  中国网山东东营10月20日讯 东营市 河口区在全市首推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2012年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对农村集体经济事项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把农村集体经济事项纳入法制化管理。2016年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农村集体经济法制化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修订完善。2012年全区共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395起,其中工程建设类313起,产权交易类65起,土地承包类17起,涉及合同640份,涉及金额4867万余元。今年以来,共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89起,其中工程建设类68起,产权交易类3起,土地承包类13起,其他类5起,涉及金额1581万余元。全区农村合同签订率、审修率、合法率、合格率、履行率“五率”均达到100%,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各项事务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