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放宽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条件 最高贷款额度达60万

2016-01-27 16:06:4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冉冉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1月26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服务机制扩大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中国网山东泰安1月27日讯(记者张冉冉)1月26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服务机制扩大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降低贷款门槛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低为6个月(含)以上。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等。

  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将泰安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放宽“个人工资收入、婚姻状况、房屋查询证明”等相关材料的认定条件。降低贷款费用。开展商转公、月对冲及异地贷款等业务。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