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2月2日讯(记者 韩彦彦)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滨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滨直党字〔2015〕36号)精神,滨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各支部按要求召开了党员大会,认真进行了民主评议,高峰等4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员,其他同志被评为合格党员。通过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及滨州市直学校党员的党性观念,强化了党员的宗旨观念和理想信念,提高了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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