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泰安2月23日讯(记者张冉冉)2月22日上午,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云鹏主持召开第4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十大行动”(2016—2017)》实施情况,传达了全省财税工作会议和全省深化机关住房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结合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泰安市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导向,紧紧围绕“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三篇文章,突出“煤、尘、车、味、绿”五大重点,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重点开展的“十大行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任务落实到位、严格执法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三个到位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实施“十大行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协调联动,狠抓督促落实,形成推进“十大行动”强大合力。要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视情实施挂牌督办、约谈,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在各类评先树优活动中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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