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博兴县地税局创建“立体监督”模式防范税收风险

2016-03-03 15:41:01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林梦云 责任编辑:张宽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滨州市博兴县地税局为切实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税源管理、稽查、监察和督察内审四单位联合,统筹监督资源,理清各监督主体职责,建立监督运行机制,打通部门间梗阻,形成监督合力,创建起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内外之间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督”模式。

  中国网山东滨州3月3日讯 (记者 林梦云) 滨州市博兴县地税局为切实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税源管理、稽查、监察和督察内审四单位联合,统筹监督资源,理清各监督主体职责,建立监督运行机制,打通部门间梗阻,形成监督合力,创建起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内外之间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督”模式。运用提醒、约谈、追责等多种监督手段,力争实现对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无缝隙监督。

  一是建立风险排查机制。成员单位在运用“金税三期”、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廉政执法风险防控平台、内控系统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疑点数据和异常征管信息,其他科室和征收单位提交的疑点、异常征管信息和对兄弟单位的工作漏洞和征管建议,内部各单位发现的廉政风险线索,省、市局派发、外部审计及纪检、司法部门提供的执法或廉政信息,以及党组成员发现的分管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问题等,共同交由领导小组定期会商。

  二是建立风险落实机制。领导小组对数据信息或具有共性的执法风险商定处理方案,制定《疑点信息核查单》,税收征管不到位的,交税源管理科进行纳税和风险评估;涉嫌偷逃税款的,交稽查局进行检查;税务干部存在违反税收执法责任制,存在执法过错,交督察内审办公室进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乱纪、为税不廉、失职渎职的,移交监察室处理;征管存在漏洞的,交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责成相关征收单位整改。其它问题,交日常工作机构统一督促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视情况对单位或税务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警示、约谈或追责,发现一点,整改一片。

  三是建立监督查处机制。各单位每月底前将疑点或风险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信息随时报送。需要落实的信息经领导小组集体会商交承办单位后,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反馈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进行行政、党纪或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或在全局范围内对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的。

  为确保监督模式的有效落实,成立以博兴县地税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并下设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立体监督机制的建立,组织协调,监督各责任主体的职责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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