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国地税坚持“三统一”确保“营改增”政策落地

2016-04-08 09:06:29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林梦云 责任编辑:张宽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今年以来,滨州市地税局滨城分局积极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加强与滨州市市区国税局合作,坚持统一移交步调、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应急方案,确保“营改增”政策顺利衔接。

  中国网山东滨州4月8日讯 (记者 林梦云) 今年以来,滨州市地税局滨城分局积极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加强与滨州市市区国税局合作,坚持统一移交步调、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应急方案,确保“营改增”政策顺利衔接。

  一、统一移交步调,确保不失一户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成立由国地税局长为正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成立“营改增”企业移交办公室,选拔7名国地税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构建“两个单位合署办公、前台征收与税源管理机构一体化设置、征收管理业务合作办理、干部队伍扎口管理”的基层中心所层面的“营改增”工作模式,并在地税滨北中心税务所、市西中心税务所与国税工业园区分局、彭李分局先行试点。打破国地税办公楼层限制,对口就近调整办公地点,构建“国地税分局(所)、稽查局和相关业务科室相邻区域办公”合作模式,为推进税源管理扁平化管理提供人力保障。

  二是联合开展风险评估。从国、地税两部门的税源管理科及中心所抽调了20名业务骨干组建联合风险防控团队,结合省局下发的营改增行业风险任务,共同设计“营改增”行业风险指标,协同部署评估方案,逐条分析比对风险信息点,通过案头审核、评估约谈和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风险应对,联席研究检查定性、管理建议、催征入库及案卷整理工作,确保应补税及时足额缴纳入库。今年以来,双方先后召开2次联合分析会议,统筹发布风险提醒任务43户次,评估任务25户次,评估税款690万元。

  三是加强移交管理。成立国地税税源状况联合分析小组,逐户整理、核实“营改增”纳税人各项信息数据,做好数据交接准备。联合制定营改增企业移交任务分解表,统一制定工作时限、工作流程、操作标准。制定国地税对口单位合作工作配档表、任务表、时间表和路线图,将10大类146项具体移交任务,逐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采取多种申报方式,缓解合署办税服务厅压力,确保试点纳税人如期、有序申报。针对二手房交易涉税事项,积极做好委托征收,确保交易不受影响。

  二、统一宣传口径,确保不失一词

  一是联合组建辅导团队。联合组建营改增微信群,由国地税双方的征管、纳服、法规、税政、税源管理等人员参加,在第一时间对新闻单位和上级局发布的政策信息进行研究与解读。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营改增”专职辅导员,实行“点对点”辅导。印发“营改增”政策读本5000本,及时将相关税收政策下发到纳税人,做到一个不漏。发挥“会计解税”岗位作用,培养一批既懂会计,又懂税收政策的兼职“辅导员”,形成全社会参与“营改增”,关注“营改增”,服务“营改增”的氛围。

  二是联合实施专业培训。联合与滨州学院等4个社会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书》,形成一个主体课堂、若干个分课堂,同步开设网络e课堂的“N+e”培训模式。制定营改增纳税人分步培训方案,对“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实行集中培训、集中辅导,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分行业、分辖区、分批次轮训,制作营改增培训视频,在纳税人学堂轮流播放,做到确认一批,培训一批。

  三是联合开设网络专栏。在“网上纳税人之家”和微信平台开设“营改增”专栏,使“营改增”政策时时传导。制作在线培训视频课件,国地税业务骨干同时兼职培训教师参与视频授课,形成“点对点”、“点对面”、“线对线”培训。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增设专职座席人员,负责营改增业务咨询转办。邀请宣传部和主要媒体记者,开设“营改增”宣传专栏,多角度、多层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统一应急方案,确保不失一项

  一是早做预案。协助国税部门进行工作压力测试,据测试预计增加工作量30%左右。围绕系统死机、群体聚集、诉求表达、秩序维护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联合制定了8项应急预案,提升应对能力。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处置及上报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二是自助办税。实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在合署办税服务厅增加专属窗口5个,调加办公设备5台,增设税控发行设备4台。新增加自助设备5台,主要有专用(普通)发票发放自助机、代开专用发票自助机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自助机,至此办税厅自助设备达到9台,纳税人可24小时进行发票认证、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领取、专用发票代开等业务,基本能满足纳税人常用业务办理需求。

  三是税收共治。各乡镇(街道)牵头成立营改增工作小组,配合国地税共同做好6000余户“营改增”纳税人的管户清查工作。目前已建立8个纳税服务点,负责信息补采及确认。在各乡镇(街道)15个代征服务点开设服务专线,实行管理分局(中心所)、乡镇(街道)、服务单位三家联合,对辖区“营改增”纳税人登记确认。利用政府资源,联合委托代征,将个体税源全部通过委托代征形式,交给各乡镇(街道)管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营改增”工作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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