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4月25日举行,本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全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达标,占21.6%;优良天数比例7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3.2%。主要有以下特点:
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污染程度仍较高,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高发。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与2013年相比,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为71.2%,提高10.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1%,下降4.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下降23.6%。
颗粒物为主要污染因子,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增多,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八成多。
区域不平衡,部分城市有所反弹。珠三角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郑州、乌鲁木齐、济南细颗粒物浓度在2014年同比下降后2015年又有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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