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县乡换届:要求“九严禁” 举报平台开通

2016-05-03 16:08:02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吕英河 字号:T|T
摘要】山东市县乡换届:要求 "九严禁 " 举报平台开通---近日,山东省委召开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暨市县乡换届风气监督专题部署会,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山东省委召开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暨市县乡换届风气监督专题部署会,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省委部署,今年我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进行换届,换届风气怎么样,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检验,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融入整个换届工作总体布局和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扣紧压实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按照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筑牢思想防线;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工作机制,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经查属实的重点案例点名道姓曝光,提高换届纪律执行力和震慑力。换届期间将派出巡回督查组,对各地换届风气进行巡回督查,推动各项监督举措落地生根。

  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文件精神,省委要求,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九严禁”: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委组织部受理违反换届纪律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0531-12380

  举报网站:http://www.sd12380.gov.cn

  举报短信:13335112380

  来信来访:济南市纬一路48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举报和信访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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