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我省将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将不再新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
今天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未来3年我省将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将不再新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省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付伟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关闭非煤矿山2283家,其中地下矿山181家,矿山总数量比2010年下降59.5%,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从总体上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根据意见,今后我省将全面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对每个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评出“优”、“中”、“差”三个等次。总评类别为“优”的企业,列入“发展壮大”一批名单,给予重点扶持;总评类别为“中”的企业,列入“规范提升”一批名单,限期完善提升;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列入“关闭淘汰”一批名单,依法予以关闭。同时,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台账,依法规范监管。
同时,还将完成全省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任务。全面消灭病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十三五”期间,我省原则上将不再新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新建露天矿山一律不低于各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我省将利用3年时间,分4个阶段实施。2016年6月—12月,为排查摸底与“打非治违”阶段;2017年1月—12月,为综合评级和限期整改阶段,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2018年1月—6月,为检查验收与完善阶段;2018年7月—12月,为巩固提升与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对停产停业整顿、取缔关闭、改造提升的企业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