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到2020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意见》明确要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保护,父母外出务工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发挥民政部门牵头职责,做好监护责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讨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工作。
《意见》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依托山东省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的辍学、失学、逃学等情况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学校、父母和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返学工作。到2017年年底,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指导培训的兼职教师,实现心理健康辅导常态化、全覆盖。
《意见》要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脱贫帮扶行动,加大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能力扶贫力度,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内容,使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上升有通道、就业有技能、发展有希望。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构建全社会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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