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的供暖季交费即将开始,但是在交费之前,还有许多事项需要特别注意,因为这可能关系到每个用户的切身利益。记者在此梳理了淄博中心城区各热力公司的交费注意事项,请广大用户密切关注。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
一、收费地点:
1、热力客服中心营业点:商场西街与世纪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路南,淄博热力客服中心一楼,联系电话:2215315。
2、开发区分公司营业点:柳泉路鲁中晨报大厦往北300米工行与建行路口东行300米至开发区分公司院内,联系电话:3581051。 逾期交费的用户开阀时间将在交费后7个工作日内另行确定。自11月16日起用户交费将按所交费用总额的3‰/日收取违约金。用户交费日起45个工作日内,可持交费有效凭证(银行交费用户必须持交费信息卡核实交费后),到热力客服中心营业点换开发票。
二、交费方式:
1、分户控制用户(顶层带阁楼的用户、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除外):⑴持交费信息卡,户主身份证原件,现金或刷银联卡交费。⑵持交费信息卡,在建行的28个网点同步交费,建行推出7大交费途径。
2、串联用户(无交费信息卡用户)、顶层带阁楼的用户、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公建用户:(1)按辖区划分至热力公司指定收费地点交费。(2)串联用户(无交费信息卡用户)只收现金,公建用户可现金或支票交费。
三、特别提醒:
1、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10月20日前至收费网点交费保证如期供暖;逾期交费的用户,至供热分公司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后方可交费,双方约定供暖时间;2.对今年实施分户改造的用户,在交费时需持房产证原件(核对用户信息)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一份;3.用户拆除小型换热器的,需及时联系供热分公司上门做好拆除验收,并持验收合格证明交费;4.顶层带阁楼的用户单层供暖的,需及时联系供热分公司上门进行封堵验收,并持验收证明交费;5.对实施热计量试点用户,交费先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全额收取,待试点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两部制价格方案;6.对欠往年热费的用户,9月30日前到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收费供暖。因用户欠费影响收费、供暖的,由欠费方负全部责任;7、违规用热用户,先行到公司安保处处理违规事项后,方可交取本供暖季热费。
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
一、收费地点:
张店区华光路143号甲4环保供热营业厅(义乌小商品城对面)
二、特别提醒:
该公司今年继续推行供热缴费卡,凡在公司营业大厅缴费用户必须持供热缴费卡交费。往年未领供热缴费卡用户须持房产证免费领取。缴费卡如有丢失损坏,需持房产证到公司营业大厅补办。
凡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清供暖费的用户(串联用户以控制阀控制用户为交费单位),将按时供热。逾期交费用户除每超一天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外,供热日期将视管网流量调整情况来确定供热开始时间。
淄博泰和供热有限公司
一、收费地点:
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收费大厅,位于张店人民东路北一巷11#(人民路与金晶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北)。每天收费时间为:08:30—16:00。咨询电话:15725729108。
二、特别提醒:
1、持泰和热力《供热缴费卡》的用户可按照张店区和高新区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提供的缴费途径进行缴费。建行缴费:柜台、ATM机、网银、手机银行、悦生活均能办理;农行缴费:淄博农行微信公众号“缴费e站”的“生活缴费”平台。
2、无《供热缴费卡》的用户请携带房产证原件到收费大厅办理《供热缴费卡》后再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缴费途径进行缴费。
3、11月1日及以后交费用户的开阀时间将在交费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定,11月15日以后逾期交费的用户将按所交费用总额的3‰/日收取违约金。
淄博华星热力有限公司
10月8日—31日收费,咨询电话:2872136
淄博华力供热有限公司
10月8日—11月5日收费,咨询电话:2710016。
各区县收费时间及居民供暖标准
1、淄川区:10月8日—11月10日,收费标准:21.6元每平米
2、博山区:10月10日—31日,收费标准:21.5元每平米
3、临淄区: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具体时间待定,收费标准:21.6元每平米
4、桓台县:春源热力有限公司,10月8日开收,收费标准:23元每平米
5、高青县:9月22日—10月22日,收费标准:22元每平米
6、周村区:双悦热力有限公司,10月8日—20日,收费标准:22元每平米
7、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10月10日—11月10日,收费标准:21元每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