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供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淄博市2016年—2017年采暖期实行供热调试期制度,11月8日—14日为供热调试期,供热管网将逐日、分区域升温。
该《通知》要求,各供热企业要调节管网平衡,及时处理故障点、不热点、过热点,逐步使供热设备和管网达到全面、稳定的运行标准,确保11月14日24时用户室温达到合格标准;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享气象信息,并充分利用其指导供热运行调节,实现“既达标、又节能”。当出现极寒天气造成蒸汽量不能满足需求时,各热源企业、供热企业要立即采取“压工用保民用”、“压电保热”、开启备用锅炉等措施,优先保证居民供热;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供热行政监察职能,加大供热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供热安全运行;供热企业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严禁发生态度生硬、蛮横无理等现象。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当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公用局将予以全市通报。
广大市民需要注意的是,8日起供热设备及管网进入热态调试期,供热管网将会逐日、分区域慢慢升温,并不是一下子全部提高温度。大约3—4天后,室内将感觉到暖意。由于热胀冷缩等原因,供热管道这个阶段极易出现泄漏等问题,大家需要对家中及楼道内的供暖设施多加留意,如果出现漏水,要及时和所属供热企业或是供热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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