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培训将先学后付、计时收费

2016-11-19 12:04:36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欣 陆晓茜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11月18日,淄博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会议召开,12月1日起,将取消培训费定价,施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

  11月18日,淄博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会议召开,12月1日起,将取消培训费定价,施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新规实施后,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学车前,学员与驾校签订《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驾校培训将更加规范。

  12月起学车“先学后付” 学多少交多少更合理

  12月1日起,参加机动车培训必须签订《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驾驶培训实现“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在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中,收费项目被分成5大类,分别是相关服务费用(包含教材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理论知识培训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道路驾驶训练等。

  其中,后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新模式中关于驾考费用与支付方式的规定列明,以后的驾考将施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学驾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与教材费等,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学车前学员与驾校先签合同教练索取财物学员可拒付

  培训过程中,学驾人若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车未经检测合格、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向学驾人索取、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等问题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学驾人发现培训机构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核定的训练场地或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理论、上路可交叉学习培训里程不少于300公里

  新服务模式,对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做了调整。C1证和C2证的总学时分别为62学时和60学时,均比原来的要求少了10多个学时,每学时为60分钟,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每天均不得超过4学时。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

  新模式规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学员可以一边进行理论学习,一边上车实际操作练习,科目二与科目三可以相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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