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12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2016-12-13 09:22:01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王金川 责任编辑:王雪 字号:T|T
摘要】临沂市人社、发展改革、公安、司法等12个部门,从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中国网山东临沂12月13日讯(王金川)本网从临沂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临沂市人社、发展改革、公安、司法等12个部门,从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人社、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住建、交通、水利、人民银行、国资监管、工商和工会12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分普法宣传和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等。主要检查企业在落实政府关于农民工工资领域治欠保支的规定措施,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无拖欠和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等。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6年11月15日开始,将持续到2017年春节前。专项检查期间,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惩处。对拖欠工资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改正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专项检查期间,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县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通知精神以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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