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对已被列入工商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当事人,惩戒范围已扩大至11个领域,2014年以来,已有19.72万户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已被列入工商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当事人,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当事人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和禁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目前联合惩戒范围已扩大至11个领域37个方面。
从山东目前的实际看,从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工商总局有关配套规章出台以来,已有19.72万户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地址“失联”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企业因失信受到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具体情况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查询。
据了解,这些失信企业目前已经在贷款融资、公司上市、评选劳模、出国签证、工程招投标、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诸多方面受到了限制和约束。目前,我省已有2.13万户企业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受到其他部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并改正后,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同样,被其他监管部门列为失信当事人的在工商部门也受到了联合惩戒。如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也称“老赖”),我省工商部门已归集了全国的300多万个“老赖”名单信息,并对1588名“老赖”依法予以了任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