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兴业态增加值占农村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均达8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4.5∶1。
按照实施意见,山东将围绕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实现“三链重构”,加快发展“新六产”(即一产的一份收入,经过二产加工增值为两份收入、再通过三产的营销服务形成三倍收益,综合起来是六份收入,产生乘数效益),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农村产业发展速度、质量、效益,努力打造农村经济发展“升级版”。
“过去是把三个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相对独立存在;现在是把三个鸡蛋打碎,在一个碗里融为一体。”关于农村产业融合,省发改委农经处处长宋伟这样形象地描述。
在发展模式上,以主导优势产业为依托,拉长融合发展链条。根据每个涉农县都有1-2个主导优势产业的实际,在“一县一品”的基础上,拉长产业链条,促进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实现农业发展的“接二连三”。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将继续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现代农业结合,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智能化农业、精准农业发展,形成农村多元化新产业新业态。
截至目前,全省特色农产品在线经营企业和商户达到10万多家,全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约600亿元,网络零售额约100亿元,建成淘宝村108个、淘宝镇12个,培育了“农商1号”、“点豆”、“杞农云商”等知名农产品电商平台。
实施意见指出,继续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产品供给体系。加快与快递企业、农村物流网络的共享衔接,打造工业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旅游纪念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开展“互联网+农业”行动,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加快发展“智慧农业”。
产业融合的要义,是让农民能够分享二三产业增值的收益,提高农民收入。
山东将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健全完善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利益联结关系,采取订单收购、最低价保护收购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设备等生产资料入股方式,打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杜文景)(完)